躺着看小说 > 都市小说 > 掠火 > 分卷阅读4
    ,我以为我们会这样,太过容易地过完一辈子,是慢一点也好,是快一点也罢,总归是在一起,怎么过都会觉得满意。

    却不成想这种容易也是有期限的。

    成亲那天是冬至。

    冬至是要吃饺子的,关外特有的羊肉饺子,个头大的像包子,还有就是烤的羊肉。

    这婚宴着实有趣,倒像是一场全羊宴。

    阿莛离了那身玄甲就要死了似的,浑身不自在,最后还是把玄甲衣还给他了。

    带他的哥们有个叫封北陌的,趁他不注意,抱走了他的刀盾,他愣愣地站在边上,两眼瞅着他的刀盾,看上去十分紧张。

    也是,他离了他的刀盾就跟鹰爪下的兔子一样怂。

    我身上这件样貌奇异的礼服,是他阿爹托人去买的苏绣。

    那是我这一生过得最好的一天,大雪,无风,花瓣一样大片的雪瓣从白茫茫的天空飘飘荡荡,似乎还带着暖意一样。

    雁门校场上,大红布的桌子摆了几百桌,热闹,喧嚣。

    都是他阿爹一手操办的。

    拜堂时他阿爹脸上满脸喜色,与天底下所有的父亲并无不同,每当我回想起这一天,我很难将他与一个叛军首领的角色联系起来。

    平淡地活到一个平凡的像梦境的世界,我有了亲眷,有了家人,有了共度一生的某个特定的名字,将来我的名字会与这个名字刻在同一块碑上。

    无论是生是死,我已决定和他不再分离。

    那时候,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想要离开他,至少,不是我先离开。

    我堡里人向来如此,是谁,就一定是谁。

    这话我在洞房花烛夜亲口对他说过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把这种所谓的『誓言』一样的东西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我许久再没能过上那样安稳的日子。

    安稳,简单。

    大雪的夜里,整个苍云像是被藏到了一处世外桃源一样安静,听不到其他人的声音。

    许久才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奇怪的鸟叫,低沉的,带着温和婉转的旋律。

    我掀了自己的衣裳,然后就去掀他的,他就傻愣愣地盘腿坐着看我。

    拽掉他的白毛的时候他还抬手摸摸头。

    第一个吻落在他的额头上,他疑惑地“嗯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若你可知岁月兀长,生死不过三万天,从其中某一天开始,你会想要把自己变成一颗牢牢扎根在土里的一棵树。

    为了与另一棵树,风雨同根,共度春秋,若是天塌下来,便一同粉身碎骨,零落成泥。

    人,往往就是这么可笑。

    你总会觉得现在这一刻,即将成为永恒。

    在我撩拨他,抚摸他的身体,带着陌生而渴求的期望,在我生涩地用他实验什么叫做接吻,在我带着即将突破极限的心跳去触碰他的时候。

    我以为,这就是可以触碰到的永恒。

    以及,在我舍不得他疼,看着他被憋的无法发泄,豁出去坐上去的时候。

    可我从未知晓,那个像一个真正的傻子一样,眼睛都被憋绿了,摁住我就一通乱拱,把事发现场搞得像杀了人一样的那个傻子。

    他是骗我的。

    我就这么安心地,安稳地跟他过日子。

    安稳到像沉睡,即使后来已经离安禄山瞎几把折腾过去了有十几年的光景。

    我再摸弩,已是隔了浮生半世,我把自己活得像一枝浮朽草叶,像攀着一颗巨树要摸上天宫神诋的藤蔓。

    我曾经想活得像一棵树,与他比肩而立,却不成想,人越活越倒退,我最终只是一枝无力的藤蔓。

    如此活生生地把自己从这棵树上扯下来,伤筋动骨,自行流放千里,再也找不到自己活着的意义。

    我只剩茫然。

    第12章家『苍』我一生纷杂再无多说的意义。

    总共不过一句『我活该』。

    我这一生过得最好的,不过短短十几年。

    十几年,听上去似乎很漫长,站在人生的终结时,却发现不过是如昙花一现,如一朵积不出雨的云,很容易就被风吹散了。

    想来不过只三十载,过得最好的那天,大概就是与弦影成亲的那天。

    那天的雪下得很大。

    没有风的雪天,是苍云最美的样子,地上满满长着结满霜冻的草,被修饰成一片纯白的草原。

    鹅毛大雪从万丈高空缓缓落下。

    如今想来,那天拜堂我并没有故意装作是个傻子,我只是单纯不知道该做什么。

    我看到弦影一身大红的衣骑在马上,宽大的袖口和领口都镶着一圈纯白的羊毛,趁得他的侧脸看上去温和了许多。

    他还戴着那只面具。

    我与他认识的第二年成的亲,他是个认真严谨到有些强迫症的人,我从未见过他摘下面具的模样,倒也是个专业的唐门。

    想来惊羽堂教出来的必然是资质上乘之人,我到底是交了什么好运气。

    胡思乱想着,他早已策马到我身旁,伸手揉了一把我脑袋上的白毛,我才晃过神来,跟着上了马,好奇地盯着他看。

    大红的锦缎裁的衣,趁得他肌肤如雪,又映着淡淡的红,我看呆了。

    他挑眉:成亲你倒是自在,亏的是傻,竟然不觉得害臊。

    哦难道他是会有点害羞的吗?我仍旧目不转睛地盯着他,咽了咽口水。

    他不自然地别过目光,不看我。

    我仔细打量了他的模样,雁门关内外不太平,他平日总是穿着一身唐门的装备,今日成亲,他少有地摘了手套,我看到他挽着缰绳的手,白皙纤长。

    跟着一群凑热闹的弟兄组成的迎亲队伍,在城墙上绕着苍云堡敲锣打鼓地闹了一通,酒席就摆在平日的练武场上,弟兄们热热闹闹地开始吃酒。

    我与弦影下了马,在阿爹面前拜了堂。

    那便是我一生最好的一天,像一场做不完的梦,我两眼望着弦影,他身着红衣脸颊绯红的模样,后来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中。

    我无数次梦到那个洞房花烛的夜里,他站在挂满红布布置得分外喜庆的屋里,终于摘下了他的面具。

    我无数次梦到,那时他把面具递给我,他说『我唐门的人,认定了是谁就是谁,你虽然大概不能懂,你只要知道,我会一辈子对你好就行』,末了还凑近我盯着我,问『听得懂吗?』后来在梦里,他要把那面具抢回去,他说『薛溪莛,你怎么能骗我?』在我的臆想里,在我期望的结局里,他即使暴怒,即使哭闹,即使打我骂我,可最后还是没能逃出我的怀抱。

    那是我给他准备的结局。

    大概是人无可奈何时总会白日做梦,还在想着结局之类的东西,总会好的,总会解决的。

    我梦到他哭着骂我,他说『你怎么敢骗我?』我说我不敢了,我再也不敢了,我错了,原谅我吧。

    我抱着他不撒手,最后他哭累了,睡着了,我就赢了。

    我可真不要脸。

    事实却总是突破幻想的极限,让人突然懵到手足无措。

    他发现我的那天,他没有闹,也没有哭,没有骂我,也没有打我。

    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那。

    一直到他离开,我也没有看到他的眼泪。

    是啊,他从来不是一个软弱到会哭的人,我是故意忘记了,还是根本不敢设想?我的自私到极点的人生,就此停留在了那些白日做梦里。

    我给他准备好的结局,就是被迫原谅我。

    你爱我啊,你爱我,原谅我,好不好。

    一直到后来,我在梦里再看到他,他忽然说,『我不会再爱你了,薛溪莛,我恨你。

    』再后来,我再也梦不到他。

    我的梦里,空余那年红衣华服袖间,他白皙纤长挽着缰绳的手。

    我的梦里,只有我平生夙愿终得偿,我握着他的手,吻着他红衣的肩头,重诺一句我一生最奢侈的期盼。

    『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
    』第13章缺席『唐』原来我很久以前就已经老去了。

    天那么高,永远不会掉下来,我们也不会有一个机会可以证实所谓『至死不渝』的爱情。

    即使他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我在李牧祠那座坟山对面的大营旁盖了间茅草屋住下了,苍云的夏天,天上没有一丝云,阳光刺眼,远山荒芜。

    听闻中原依旧不太平,恶人与浩气甚至一路打到了戈壁。

    我把听得的奇闻都说与他听,尚未得到什么回馈。

    趁着气候尚可,我在屋旁围了一块地,种了芍药千里香,茯苓远志,苜蓿开紫花,甜象草喂马。

    一朵彼岸花,和一株相思子。

    中原战乱,武林腥风血雨,阵营刀剑无情,朝堂皇室厮杀。

    十八年的光景漫长,那年太原城河岸边与他并肩策马而过的年少轻狂,早已被消磨成旧年残卷。

    而我依旧在关外种花。

    冬雪煮水亦或是夏蝉鸣噪,他的碑在对面山丘上,长久伫立,与我对望无言。

    河汉星垂,红尘寂阔,草粟枯黄有德泰,然,风流万千无一等。

    我已说不上再有任何执念可言。

    日复一日昼短夜长,有时长夜里漆黑天幕远处泛起奇异的霞光,我总会披上衣服与他席地而坐,偶尔说一两句我也听不明白的话。

    大雪,立春,惊蛰,谷雨,立夏,大暑,立秋,寒露,立冬,又复大雪。

    生死不过三万天,我们却彼此走失,与说好的未来终究失之交臂。

    我缺席了与他同眠的结局,他缺席了与我共命的人生。

    冻土怎安眠,我有许多年未见他,不晓得这碑下是否还是我熟识的模样,抑或只剩一把白骨,披玄甲,握刀盾,烈烈狂风卷战旗,煞气沾身无人敢挡。

    第三年,那青石的墓碑已有些残破,可以看得到有细碎的裂痕。

    第四年,碑的左上角莫名其妙地磕破了,兴许是我不在的时候有什么动物来过。

    第五年,字迹残缺,我已看不出它原来的模样。

    第六年,像河堤一旦决口就会被冲散地一塌糊涂,那碑看起来像一块形状任性的怪石。

    第七年,我身上旧疾犯了,很难常去看看那碑成了什么模样,兴许是塌了罢。

    第八年,我眼神也越来越差,身上更是时常疼痛。

    药园荒废了有一年多,起初长了些杂草,后来全都冻死在地里,如今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。

    第九年,我已经想不起来他的样子了。

    我已经和最初相遇的时光一起,从分离的一刻开始,就已经老去了。

    我唯一还记得的,就是我爱他。

    第十年,我已记不清了,原来已经是第十年了。

    每当大雪落下来,身上就会疼痛难忍,我坐在茅屋前,远远的看过去,对面山上白茫茫一片落雪,他葬在哪个方位,我记不清了。

    大雪很好,苍云过了这十年,还是苍云,他还是他,我也还是我。

    我觉得很好。

    雪落一身,我也等到了与他白首的这一天,我没有任何遗憾。

    只是,你啊……走得慢些,等等我可好。

    第14章命途轻阔『苍』书信已存满一箱。

    我与阿泉说,每旬一封,莫要间断,不管弦影去了哪里,信寄到唐家堡即可。

    说罢又自顾自研墨,继续写信。

    咳出了血弄脏了信纸,便揉了重写。

    时日无多,我已顾不上许多,我有很多话想要和他说,往日他在我身边时,我没法说,最终只得把自己写成了一部陈年的故事。

    红尘浩瀚刀光中,于隙间苟延残喘,残生终将萧索,『潦草』二字尚未可究其一二分零落。

    可我记得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天。

    每一天候着日落西山的那一刻,我都怀着一种可悲的末日狂欢的心情,想着今夜若我睡着了,兴许再也不会醒过来,他与阎王爷的小鬼,到底谁会来的早一些。

    又或者,他再也不会来。

    霖哥日夜在外奔波,我无事可做,整日睡了又睡,脑袋里空荡荡的。

    后来我一时兴起,画了幅山河长卷。

    我曾一直有一个愿望,希望终有一天我可以和平常的一个人一样,带着心爱的人,走遍万里山河。

    我活得够久了。

    却一直不曾做过一天真实的自己。

    在我的性格上建立的这个角色像一层长在身上皮,终有一日融入骨髓,我避无可避。

    我在这层桎梏下,却未曾忘记过我想要与他做一对最平凡的眷侣,游历大唐,去见见不曾见过的风景,去遇见他游走在人间四季的模样,那大概是我能想得到最好的风景。

    春水在五月份才会苏醒,而我眼前尚是一层厚重的冰海。

    山河大好,草长莺飞,嫩柳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