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,我早起化了淡妆,出门时顺手将房里的垃圾袋拿到家楼下的子母车丢掉,接着依约抵达一间咖啡厅,那是高中时我和h瑀最常去的咖啡厅,那里木质装潢酷似小木屋,森林系的风格在当年深受高中生喜Ai,即使过了十年,这家店依然在这里。
当我进门,只见她已经找好位置,并帮我点好了饮料,是我最Ai的莓果特调。
「小雨!」她对我招手,我只是回以微笑。
「好久不见,现在除了你也没人会叫我小雨了。」我放下包包,拿起桌上的饮料迳自喝起,我们之间很多行为都已经习惯成自然。
「你也知道好久不见,不知道是哪个大忙人那麽难约。」h瑀YyAn怪气的揶揄我。
「工作有点忙,最近接待的外国客人太多了,时间有点难乔,又不像你自己开工作室时间这麽弹X。」我无奈的叹气,开始问起她的近况,「你和你男友什麽时候要办婚礼?」
h瑀三年前在商圈开了间私人美妆工作室,现在算是小有名气的店,而她的男友是她暗恋四年的田径社的学长。
她高中时暗恋学长两年,大学两人同校又暗恋他两年,在她大三时两人才终於在一起,今年决定正式结婚。
没想到四年的暗恋,换来的是七年的Ai情长跑。
「快了,应该在年底,你要来当伴娘啊!」h瑀打趣的説,「话说,你也单身十年了耶,都不再交一个吗?」
「不想交。」我淡淡地说道,边喝着我的莓果特调。
「你还在等他?」h瑀蹙眉。
我一怔,马上听出了那个「他」就是林彦,微笑回答:「怎麽可能,都已经二十八岁了,Ga0不好他都结婚当爸了。」看似玩笑的话语,从我口中说出却是多麽刺痛。
「你都能讲出这种话了,为什麽不去同学会?」她紧盯我,像要把我看穿一样。
「我有认真考虑要不要去!」我反驳,「我觉得??我就去这一次好了,遇见他就是老天有意,没遇见就是真的缘分已尽。」我故作淡然,其实心里还是犹豫不已。
h瑀先是愣住,表情有些奇怪,语带试探的说:「你??有看过邀请函吗?」
「没有,丢了,但我想我这次出席好了。」我在心里做下最後决定。
「真的?我现在传讯息跟队长说喔!姜雨念你没有後悔的余地!」话一说完,h瑀马上拿出手机传讯息,我本想尝试阻止她,却发现已无力挽回,算了,随他去吧。
「时间地点你知道吗?」h瑀传讯息的手停下,抬眼看向我。
「不知道,我没看过邀请函。」我耸肩。
h瑀没有讶异,反而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,「我把时间地点传给你。」
手机的通知铃声响起,是h瑀传来的同学会资讯,我稍微瞥了一眼便把手机收起,将最後一口饮料喝完。
在咖啡厅道别後,我才突然觉得h瑀的反应有点奇怪,我拿出手机看着刚才h瑀传来的讯息,那是直接复制贴上的邀请函内容,我仔细看了一下时间地点。
记下重要资讯,我再次检视整封邀请函,却发现并没有主办人的名字,奇怪,是h瑀没复制到吗?
但我也不在意,主办人是谁也不重要了。
傍晚,街边路灯同时亮起,照耀漆黑一片的道路,却没照亮我的心底。
和h瑀分开後,因为同学会的缘故,心情郁闷到极致,不想回家,却又无处可去,於是前往具相赫的餐厅,餐厅里,只有散客几位,我烦恼的趴在桌上,口中不断叹气。
「怎麽了?说来听听?」具相赫拿着两瓶荔枝口味的烧酒和一盘下酒菜朝我走来,拉开椅子在我面前坐下。
在这略为昏暗的暖hsE气氛灯的照S下,喝酒谈心简直是人间天堂。
我撑起身子,伸手就拿起一瓶烧酒,拧开瓶盖,猛地灌了一口,又重重放下。
「哥,我答应朋友去同学会了。」我抬眼望向具相赫,他眼神是那麽平静,专注听我倾诉着,「如果遇到他怎麽办?」
「你说那个混蛋?不要理他!你要证明自己没有他也过的很幸福,懂吗?」语毕,具相赫用花式手法打开另一瓶烧酒。
「啧,不准说他混蛋。」我用筷子拨弄着盘子里的无骨J爪,语气充斥着怒意。
我曾向他提起过林彦,在一次喝醉时,向他诉说我的高中时代,虽然具相赫心疼我,总是骂林彦混蛋,可我就是不喜欢他这样称呼林彦。
毕竟是自己深深Ai过的人,心里还是想保护他。
「知道了知道了,他叫什麽?林安?林彦?」具相赫问,嘴边还沾着点J爪的酱料。
「他叫林彦。」我拿起酒瓶,瓶口到唇边骤然停下,又被用力放回桌面,「该Si!我真的不想遇见他!」我低下头,紧握酒瓶的手微微颤抖。
「喂,姜雨念,我刚刚说什麽?」具相赫伸出右手食指,在桌上点了点,「没遇见当然是最好,但遇到了就证明你没有他也很幸福,不要摆出一副祈求他回头的样子。」
「但是,我幸福吗?」我缓缓抬起头,凌乱的发丝散落面前,泪眼婆娑使得我看不清眼前的男人,「我不知道。」
现在是春天,是万物复苏的季节,只有我的心依旧一片Si寂,自从林彦离开後,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活着的,幸福吗?开心吗?痛苦吗?我不知道。
从前的喜怒哀乐,都取决於林彦,好像他不在,我就只是一具空壳。
在刚刚那段时间,散客都已离去,店内陷入安静,除了音乐声还持续播放着。
具相赫沉默下来,无法回答我的问题,毕竟这个问题只有我能解答。
「吃吧,好好吃饭吧,喝醉了就睡在这吧。」具相赫m0m0鼻子,起身离开,去收拾餐桌上的碗盘。
我冷哼一声,只觉得可笑,为了一场同学会,为了可能会遇见前男友,把自己Ga0成这副鬼样。
我一口气将剩余的酒全吞下肚,通知具相赫一声後,抓起包包,摇摇晃晃的步出餐厅。
具相赫的餐馆离我家不远,只是走路就能到的距离,我的酒量并不差,且刚才只喝了一瓶,还能够走直线。
星光闪耀,娥眉月高挂在夜空,尽管已经是三月份,夜晚的风依旧冰凉。
晚风吹拂,行道树的树叶沙沙作响,我拢了拢敞开的羽绒外套,不让寒意侵袭。
回家的一路上,我带着阵阵晕眩穿梭在几条大小巷弄之间,在到家前的最後一条巷子里,在那巷弄尽头外的大马路,忽然略过一抹高挑人影。
我眯起眼,看不清那人的面貌,只觉得他身上带着几分似曾相识,记忆中也曾有一个纤长身影总是站在巷口等着我奔向他。
那个人影,好像林彦。
我一定是喝醉了。
我晃晃脑袋,把越发清晰的记忆从脑海里挥灭,他不可能出现在这里,他应该要在美国,走他的理工路,不可能,不可能会在这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