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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8 章 挖·加迪威龙战队少说也有两百来号兄弟,这么浩浩荡荡一大群人,一起偷渡显然不大可能。 冯睿直视着郑千秋……

    挖·加迪威龙战队少说也有两百来号兄弟,这么浩浩荡荡一大群人,一起偷渡显然不大可能。

    冯睿直视着郑千秋,说:“他们没有你重要。在他们和你之间,我选择你。如果他们的存在会威胁到你安全,我宁可他们被毁灭。”

    郑千秋很是头疼。他早就料到冯睿的态度,却依然什么都改变不了。郑千秋固执,可是冯睿比他还要固执。两个固执的家伙碰在一起,如果不是其中一方退让一步,肯定会撞个头破血流。

    冯睿急了:“你说你这么做,除了让更多人送死,有什么意义?玛拉市不会接收这么多人,何必给了人们希望,又硬生生将其毁灭呢?”

    “冯睿,你听我说。”郑千秋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,“这件事我是一定要做的。你放心,我不会让我们陷入危险的境地。”

    冯睿生气了,拉着一张脸不理郑千秋。

    “小冯,”郑千秋拉着冯睿的手,好声好气地哄道,“小冯?”

    冯睿推开郑千秋:“滚蛋!”

    “好好好,我滚,你要我滚到哪里去?”

    冯睿不理他,站起身来,走到落地窗前,望着下方鳞次栉比的楼房。他有些自嘲地想,他和郑千秋到底还是不同的。

    郑千秋站在他身后,环住了他的腰,说:“对不起,让你跟着我一起冒险。”

    冯睿头也不回地冷哼了一声,嘲讽道:“你打算怎么办?现在就冲上大街,告诉大家末日即将来临吗?”

    郑千秋说起计划的时候认真又严肃,完全不见方才那副死皮赖脸求原谅的样子:“不。于公于私,我们都需要率先潜入玛拉市。”

    冯睿来了兴趣,语气没有刚才那么冷了: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于公,就像你所说的那样,手无寸铁的老百姓,如何与荷枪实弹的玛拉市军方对抗?一股脑冲上去不过是在送死。但是玛拉市的反抗组织实力雄厚,我听闻不久前双方还在郊外用火箭炮对轰。倘若我们率先潜入玛拉市,与当地的反抗组织取得连系,里应外合,驼峰市难民们的存活率会大得多。”

    冯睿认真地听着:“那于私呢?”

    “于私,我们率先潜入玛拉市,然后找个安全的地方窝起来。这样,我们就不必面对玛拉市军方和难民们的大规模冲突。”

    冯睿沉思半晌,最终叹了一口气,还是同意了郑千秋的计划:“好吧好吧,谁让你是我的秋千哥呢。需要我做些什么?”

    “你侧耳听来。”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冯睿乘着郑千秋的出租车,来到了白大橘所说的城郊别墅。车停在了别墅门口,按了几下喇叭。

    别墅中,一个光头男人听见了喇叭声,向着窗外张望,然后放下孩子,匆匆忙忙走出来,却没有贸然拉开铁门:“请问您找谁?”

    郑千秋下了车。白大橘对他说过,他有一个亲信,名叫李剩,在别墅里为他照顾孩子,想来就是眼前这个人了。

    郑千秋问:“您就是李剩?”

    光头警惕地看着郑千秋:“你要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别紧张,我们没有恶意。我是白大橘的朋友,受他之托来办一些事情,还请你开门。”

    光头突然握着铁栏杆,急切地问:“白大橘他被关在哪里了?”

    冯睿双臂环抱,在一旁说:“你得先让我们进去吧。”

    光头看了看两个人,虽然还是有些不放心,但最终还是开了门,放两人进去。走进去后,他问:“现在可以告诉我白大橘在哪里了吧?”

    郑千秋却没有说话,只是径直上了螺旋楼梯,向着一个锁了门的房间走去。光头神色忽然紧张了起来,一个箭步冲上去,挡在郑千秋的面前。他浑身肌肉紧绷,活脱脱就像一只蓄势待发的豹子:“未经主人允许就四处乱逛,恐怕不大礼貌吧?”

    冯睿悠悠地来了一句:“如果我没有记错,你可不是这里的主人,白大橘才是。”

    光头手猛地伸到了腰侧,正要拔枪,手腕却一下子被郑千秋钳制住了。他一个扫堂腿冲着郑千秋脚下飞去,郑千秋却闪避到他身侧,将他撂翻在地。

    冯睿适时递上了一根结实的绳子,郑千秋直接将光头的双手捆了起来,把人拖到角落里,一遍拖,还一边说:“抱歉,冒犯了,等会儿我们出门的时候给你松绑。”

    光头嘴里骂着脏话,威胁郑千秋会把他脑袋拧下来。冯睿嫌他聒噪,便从衣柜里翻出来了一双袜子,塞到他嘴里,再用一条毛巾绑住了他的嘴,在后脑勺上打了一个结,以防他把袜子吐出来。

    郑千秋推开了门,房间里浓郁的消毒药水味和恶臭的脓血味扑面而来,躲在郑千秋身后的冯睿忍不住用毛巾捂住了鼻子。

    郑千秋看见了落落口中本应该死去的人——华子安。

    只是,眼前的华子安已经和死人差不了多少了。

    他蓬头垢面,躺在床上,一只眼睛已经瞎了,眼皮上弯弯曲曲缝着一道蜈蚣样的线,线头从眼角处伸出来,上面还凝结着血痂。除了脸,身体的其他部位差不多都被白纱布包裹着,活脱脱就像是一具木乃伊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吊瓶正往下滴抗生素,郑千秋恐怕真会怀疑躺在床上的家伙到底是生是死。

    冯睿一开始甚至都没有认出来床上躺着的人是华子安,因为他整张脸都是肿着的,腮帮子像是青蛙一样鼓起来,呈现出紫红色。

    华子安艰难地睁开了一只眼睛。他的眼皮太过于浮肿,以至于用尽全力也只是睁开了一条细细的缝。他看到郑千秋,哑着嗓子说:“你来了......”

    华子安的声带受损,说起话来只出气不出声,郑千秋拉了一张凳子,坐在华子安身旁,才勉勉强强听清楚他说了些什么。

    他说,对不起。

    郑千秋本来有千无数个问题要诘问华子安,可是看到曾经的好朋友成了现在这个样子,质问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安慰:“没事的,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,不要苛责自己。”

    华子安忽然声泪俱下。左眼流下一道清泪,右眼却流下一道血泪。

    他仰头,逼回泪水。他是出卖者,是该死的罪人!三千多条生命就这样殒灭在他手里,他有什么资格哭?

    华子安低声说:“郑千秋,你杀了我吧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傻话。错的是白大橘和他的同党,不是你。白大橘罪有应得,落在了反抗组织的手里,比你还要惨。看他那样子,应该熬不过这周了。”

    华子安听见白大橘这个名字,竟然活像是一只受了惊的猫,浑身上下打了一个哆嗦,眼里尽是深深的恐惧。

    郑千秋的心里忽然涌起了一阵怒火。华子安从小便是孩子中最勇敢的那一个,长大后更是飞扬跋扈,连天王老子见了都得抖三抖。白大橘到底对他做了什么,竟让他如此恐惧?

    在郑千秋的追问下,华子安最终说:“你解开我脚上的纱布。”

    郑千秋稍稍犹豫了一下,便依言照做。纱布被一圈一圈揭开,最后一层纱布下黏黏糊糊,是消炎膏药。

    郑千秋看到,华子安脚上的皮肤伤痕累累,有的伤口已然结痂,有的长了烂疮,伤口中心生着黄白色的脓液。

    最令郑千秋脊背发凉的是,华子安十根脚趾的指甲盖全没了,原本应该生着脚指甲盖的地方空空荡荡,只剩下微微凹陷的肉。

    伤口实在是太过于触目惊心,郑千秋不忍心在看下去,移开了眼睛:“他们......他们拔掉了你的指甲盖?”

    “是,硬生生用钳子拔掉的。”华子安的声音在颤抖,“我不想欺背叛你,可是那天......”

    那天,他们把他牢牢地捆在一把椅子上,几个蒙面的男人照例对他一番拳打脚踢,逼迫他参与白大橘的计划。

    华子安再次拒绝了。他说,他宁死都不会出卖那些信任他的人们。

    现在想来,真是可笑至极。

    不待死亡降临,仅仅只是血淋淋的指甲盖和钻心的疼痛,便将他自以为坚韧的意志瓦解了个粉碎。他到底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,仅仅只有一腔热血,却没有血海深仇。只有滔天的仇恨才能掀起无穷的力量,仅仅凭着理想信念就能战胜求生本能的人终究是少数中的少数。

    郑千秋忽然记起来,那天夜里,华子安从头到脚全副武装,把自己裹成了北极熊,只留了眼睛在外面。现在想来,他是在掩盖身上的伤痕。难怪他当时走起路来踉踉跄跄,下楼甚至都要扶着楼道的铁栏杆。

    郑千秋问:“你现在能下床吗?”

    华子安摇摇头:“不能。”

    见郑千秋神色不对,华子安问:“怎么了?出什么事了吗?”

    郑千秋便告诉他,驼峰市的末日即将降临了。

    华子安闭上了眼,又缓缓地摇摇头:“你们快点走吧,不要管我,我已经是一个废人了。就让我在末日到来的那一天,和剩下的人一起死去。早点下地狱,早点解脱。”

    郑千秋看着华子安这副模样,也不再强求。虽说好死不如赖活,可是对于现在的华子安来说,活着就是一种折磨。

    郑千秋起身,郑重其事地向华子安道别:“我要走了。再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