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:
行云流水,不拘小节。
听到红衣少年名字的时候,浮现在段念禾脑海里的第一句话便是这句。她认为男子应当洒脱,不拘小节,有行云流水之势,不骄不躁。所以她说燕行云这个名字,还不错。
而听到燕君牧的耳朵里便是……
这名儿挺好。
本公主喜欢。
因此,燕君牧那一双眼眸像躲藏在夜幕中的星星一样闪耀,如果屁股后头有毛茸茸的大尾巴,那定当高高翘起,一摇一摆的晃悠。他想了想,长公主喜欢自己的小字,那不就相当于长公主喜欢自己?!四舍五入,跟长公主互相喜欢,那三年抱俩指日可待!
燕君牧陷入自己的想象中无法自拔,全然没注意到自家亲爹频频传来嫌弃的眼神。知府大人一看自家傻小子嘴角勾起的弧度都能划船了,就知道燕君牧想多了,他暗暗叹气,默默翻了个白眼,心道:早知道不带臭小子来盛京了!
别人是踏进金銮殿当下立志光宗耀祖。
燕君牧是美色迷了眼,一见长公主误终身。
凭燕君牧喜欢长公主的劲头。
知府大人就想到自己碰上燕君牧娘亲的第一眼便喜欢到无药可救,满心满眼都是她,就算她三番两次对自己冷眼相待也不在意。现在想想,燕君牧的表现,可不就是当年的自己。
唯一不同的是……
燕君牧喜欢的女子。
是比自己大上三岁,金枝玉叶的长公主。
知府大人垂眸,也不知道是好,是坏。
罢了,罢了,顺其自然吧。
知府大人攥紧恶狼皮毛,跟拎狗崽子一样拎着恶狼后脖颈那块小软肉,咳嗽两嗓子后说道:“这头狼就算放回去也会被狼群排斥,不如把它带回客栈好生照料也算是给自己积点阴德。”
也许是累了。
知府大人声音有点低哑。
他这句话是对长公主说的,明里暗里都有种请示的意味儿。
偏偏燕君牧没听出来,傻呵呵的说:“带回去不太好吧,万一它突然暴起把我们一锅端了呢。”
知府大人闻言咳嗽的更厉害了。
燕君牧不解,问道:“爹,你怎么了?”
知府大人抬眼瞪他,呵斥道:“上一边儿去,谁问你了!”
燕君牧这才恍然大悟。
原来问的是长公主。
于是,燕君牧看向长公主,说话声带着笑意和自己都察觉不到的甜味儿,“姐姐,我们把这头狼带回客栈好不好啊?”
燕君牧的火把在握在手中不曾放开,微弱的火光悄无声息的照亮这一方小天地,光驱散了黑暗也像张无形大网将四人笼罩其中。
寒风徐徐吹来将燕君牧衣袍下摆轻轻吹起,树叶随风晃动发出簌簌的声音却没有刚听到是渗人,一旁的知府大人拎着奄奄一息的恶狼被燕君牧无意中遮挡了视线,看不到长公主站在什么位置,而燕君牧则背对着长公主,在风吹起衣袍下摆时转身,一双玄色靴边暴露在段念禾的视野,紧接着她的视线随燕君牧说话的声音一点点向上看,看向那双明亮闪烁的眼睛如小奶狗看主人般望着自己,再坚硬的心也扛不住黏人炽烈的目光。
段念禾弯了弯眸,张口欲言,正巧燕君牧往这边走来,借着火光看清燕君牧的容貌后,呼吸一窒,不由愣住。
从她的方向看过去,他的肩膀不是那么宽厚却有着少年人的硬朗,挺拔身姿正面对着她,隐隐火光勾勒面部轮廓,使稚气未脱的五官更加立体,线条干净锐利,大有锋芒隐在其中。
“姐姐,你说好不好呀?”
燕君牧的声音在段念禾耳畔响起,她恍然回神。
“好啊。”段念禾眉目柔和,似是被燕君牧的一声姐姐取悦到了,“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,更何况是林野间的野兽呢,带回去若是能救活,也不枉好事一桩。正如你父亲所言,就当积下阴德了。”
一旁的唤春听了隐隐望向天空,默默抬手揉揉不自觉扬起的嘴角,生怕被长公主看见惹公主不悦,反正她从来没见识过长公主信功德这一说。
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种话,真的不适合在皇宫中经历过腥风血雨的长公主啊。
长公主点头同意。
知府大人也没什么好说的。
燕君牧倒是喜上眉梢,心道:长公主貌美如花不说,心地还如此善良,跟苏州一些性情泼辣的闺阁女儿不同,长公主好温婉贤淑啊,也许盛京的女子都如长公主这般善良吧。
原本是想打些野味填饱肚子,没曾想野味没打到,倒是来了一头骨瘦如柴的林间恶狼,好在回程时遇到一窝野兔,为了不怠慢长公主,知府大人把这窝野兔带回去,准备好好收拾一下,来一个烤兔子,先填饱饥肠滚滚的胃。
没成想跟在长公主身后的傻儿子,突然来到身边,压低了声音问,“爹,问你件事。”
“别废话。”知府大人说道。
燕君牧回头看了看长公主,见她跟婢女说说笑笑,便没了怕露馅的担心,直言问,“我还没及冠,什么时候有的小字?”
如果没记错的话。
男子及冠才会有字。
而他没到及冠的年纪,怎么会有字?
更何况自家亲爹给长公主说他叫燕行云,可是他本名叫燕君牧,那行云肯定是小字了。
“你倒是跟我说说,我什么时候有的小字呀?”燕君牧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理由。
知府大人听了之后差点笑出声,他说:“谁说行云是你的小字了,我瞎编的。”
燕君牧闻言停下脚步,愣道:“瞎编的?”
“对啊。”知府大人坦然说道:“不然还能跟长公主说你叫燕君牧,等回了苏州她知道你是知府的儿子,还把她掳上马,你觉得长公主会不会先一刀把你劈了?”
燕君牧:“……”
这他还真没想到。
见燕君牧失语,知府大人觉得憋着的这股气才算是顺了,他拍拍燕君牧的肩膀,继续火上浇油,“如果不想让长公主发现,你干脆老老实实用假名,可千万别露馅,不然……”
知府大人意味深长的微笑。
燕君牧平白打了个寒颤。
“不然什么?”燕君牧问。
“不然明年你的坟头草就三米高喽。”知府大人说完便快步离去。
燕君牧被噎了一下,嘀咕道:“都说上阵父子兵,我怎么觉得跟你不是亲的呢。”
一直跟在后面的段念禾望着停下脚步的燕君牧,凤眸划过不明情绪。跟在她身旁的唤春见状,瞥了瞥燕君牧,不禁压低了声音说道:“公主,我看这公子心悦于你,瞧他献殷勤那样,打着什么目的明眼人都看出来了,他怕不是想做驸马吧?”
唤春的声音很轻。
轻到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程度。
唤春说的,段念禾如何不知晓红衣少年的心思,只是她与他之间相差甚远根本不是一条路上的人,纵然红衣少年对自己有心思又能如何?
他又做不了驸马。
不过……
“唤春,本宫以前闲着无聊看话本子时曾看到过一个桥段。”段念禾悠悠说道:“书上写精怪为报恩而以身相许,他救了本宫一命。”
段念禾说到这里,忍不住勾起唇角,“本宫是不是该以身相许?”
唤春吓了一跳,“公主慎言。”
瞧唤春被吓到的样子,段念禾道:“本宫不过说笑而意,瞧你这唯唯诺诺的样子。”
“公主。”唤春说:“这些年来您都不曾相看上哪家公子,定是有所顾虑,但在唤春心里,将来的驸马爷如若不是风光霁月之人,定然配不上公主。”
就凭皇上把长公主捧在手心的程度,唤春都觉得红衣少年别说当驸马爷了,连给公主提鞋都不配,而且将来见了皇上,那瘦弱的小身板都顶不住皇上一眼,在她心里驸马爷得是世间最好的儿郎,就像话本子里描述的那样,风光霁月、惊才绝艳,无论是容貌还是才学,都是一等的好。
这样的男子才跟长公主般配。
红衣少年不行。
民间跟皇家终是相差甚远。
唤春以为长公主要学话本子里的精怪为报恩以身相许,却不曾想到,段念禾那白切黑的性子,怎么可能以身相许?
段念禾只觉得燕君牧很好玩。
看向自己的眼神,还有若有似无的举动,那句甜甜的姐姐叫到了心坎里,偏偏他还生的唇红齿白,那双眼尾微微下垂的眼,总能让段念禾想到没断奶的小狗崽子,软软糯糯,好玩极了。
段念禾唇畔带着笑意,目光望着燕君牧。这样会讨好人又乖顺的小狗狗,若是能养在后院讨好自己,也是不错的。
“唤春啊。”段念禾望着燕君牧,问道:“这红衣少年长的可好?”
唤春微愣,忙道:“跟盛京儿郎相比,模样是极好的。”
许是段念禾的目光过于强烈,燕君牧似有所感,回头望向身后,不经意的一瞥便撞入段念禾兴味盎然的目光之中,他微微一愣,下意识偏了偏头,稍长的墨发随偏头的动作稍稍晃了晃,更像讨好主人之后卖乖的小奶狗。
段念禾将燕君牧的动作纳入眼底,突然起来的兴趣比在皇宫中找乐子时还要浓烈。
她勾起红唇,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,轻声道:“本宫早晚要学那恶霸,把他/囚/在后院赏玩。”